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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縫管專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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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用40Cr無縫鋼管 40CrB無縫管的用途及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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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者:管理員 發(fā)布時間:2011/6/7 閱讀:1893次 【字體:大 中 小】 |
1 適用范圍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規(guī)定了40CrB結構用熱軋無縫鋼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適用于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用于制造履帶銷套用或其他結構用的40CrB熱軋無縫鋼管。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2 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方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4 鋼的脫碳層深度測定方法 GB/T 225 鋼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試驗方法 GB/T 5777 無縫鋼管超聲波探傷方法 GB/T 7735 鋼管渦流探傷檢驗方法 Q/BQB 203 管道、容器、設備結構用無縫鋼管 ASTM E45 測定鋼中夾雜物試驗方法 ASTM E112 平均晶粒度的測定方法
3 尺寸、外形和重量 3.1 鋼管的外徑和壁厚應符合Q/BQB 203中表1、表2的規(guī)定,其允許偏差按Q/BQB 203中表3、表4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2 鋼管的長度、外形和重量應符合Q/BQB 203的規(guī)定。
4 技術要求 4.1 牌號和化學成分 4.1.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4.1.2 鋼管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有關規(guī)定。 表1
牌號 |
化 學 成 分 % |
C |
Si |
Mn |
P |
S |
Cr |
B |
40CrB |
0.38~0.43 |
0.15~0.35 |
0.60~0.85 |
≤0.025 |
0.010~0.030 |
0.90~1.20 |
0.0005~0.003 |
| 4.2 冶煉方法 鋼管所用的鋼采用電爐冶煉,并經爐外精煉。 4.3 交貨狀態(tài) 成品鋼管以熱軋狀態(tài)交貨。 4.4 淬透性 圓坯鍛造后經870℃~880℃正火處理,按GB/T 225的要求加工成標準試樣,采用845±5℃進行頂端淬火,其淬透性能應滿足: 特殊要求可經供需雙方協(xié)商。 4.5 脫碳層 每批在二根鋼管上各取一個試樣,按GB/T 224進行內外表面脫碳層檢驗。內、外表面總脫碳層深度分別不大于0.5mm和1.2mm。 4.6 奧氏體晶粒度 供方應根據ASTM E112采用930℃保溫3小時淬火法檢查奧氏體晶粒度,并保證奧氏體晶粒度應細于5級。 4.7 非金屬夾雜 鋼的非金屬夾雜物應根據ASTM E45中A法檢驗。非金屬夾雜物級別A類≤3.0,B類≤2.5,C類≤2.0,D類≤2.0。特殊要求可經供需雙方協(xié)商。 4.8 密實性 鋼管應按GB/T 7735中B級逐根進行渦流探傷檢驗,以檢驗鋼管的密實性。 4.9 無損探傷 鋼管應按GB/T 5777中C8級逐根進行超聲波探傷檢驗。 4.10 表面質量 鋼管的內外表面不得有裂縫、折疊、軋折、離層和結疤,這些缺陷應完全清除,但清理處的實際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許的最小量。特殊要求可與用戶協(xié)商。 允許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輕微凸起、凹陷或淺的輥痕,但鋼管的外徑和壁厚必須在允許的尺寸偏差之內,且不影響鋼管的使用性能。
5 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鋼管的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Q/BQB 203規(guī)定。1 適用范圍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規(guī)定了40CrB結構用熱軋無縫鋼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適用于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用于制造履帶銷套用或其他結構用的40CrB熱軋無縫鋼管。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2 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方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4 鋼的脫碳層深度測定方法 GB/T 225 鋼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試驗方法 GB/T 5777 無縫鋼管超聲波探傷方法 GB/T 7735 鋼管渦流探傷檢驗方法 Q/BQB 203 管道、容器、設備結構用無縫鋼管 ASTM E45 測定鋼中夾雜物試驗方法 ASTM E112 平均晶粒度的測定方法
3 尺寸、外形和重量 3.1 鋼管的外徑和壁厚應符合Q/BQB 203中表1、表2的規(guī)定,其允許偏差按Q/BQB 203中表3、表4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2 鋼管的長度、外形和重量應符合Q/BQB 203的規(guī)定。
4 技術要求 4.1 牌號和化學成分 4.1.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4.1.2 鋼管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有關規(guī)定。 表1
牌號 |
化 學 成 分 % |
C |
Si |
Mn |
P |
S |
Cr |
B |
40CrB |
0.38~0.43 |
0.15~0.35 |
0.60~0.85 |
≤0.025 |
0.010~0.030 |
0.90~1.20 |
0.0005~0.003 |
| 4.2 冶煉方法 鋼管所用的鋼采用電爐冶煉,并經爐外精煉。 4.3 交貨狀態(tài) 成品鋼管以熱軋狀態(tài)交貨。 4.4 淬透性 圓坯鍛造后經870℃~880℃正火處理,按GB/T 225的要求加工成標準試樣,采用845±5℃進行頂端淬火,其淬透性能應滿足: 特殊要求可經供需雙方協(xié)商。 4.5 脫碳層 每批在二根鋼管上各取一個試樣,按GB/T 224進行內外表面脫碳層檢驗。內、外表面總脫碳層深度分別不大于0.5mm和1.2mm。 4.6 奧氏體晶粒度 供方應根據ASTM E112采用930℃保溫3小時淬火法檢查奧氏體晶粒度,并保證奧氏體晶粒度應細于5級。 4.7 非金屬夾雜 鋼的非金屬夾雜物應根據ASTM E45中A法檢驗。非金屬夾雜物級別A類≤3.0,B類≤2.5,C類≤2.0,D類≤2.0。特殊要求可經供需雙方協(xié)商。 4.8 密實性 鋼管應按GB/T 7735中B級逐根進行渦流探傷檢驗,以檢驗鋼管的密實性。 4.9 無損探傷 鋼管應按GB/T 5777中C8級逐根進行超聲波探傷檢驗。 4.10 表面質量 鋼管的內外表面不得有裂縫、折疊、軋折、離層和結疤,這些缺陷應完全清除,但清理處的實際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許的最小量。特殊要求可與用戶協(xié)商。 允許存在由于制造方式所造成的輕微凸起、凹陷或淺的輥痕,但鋼管的外徑和壁厚必須在允許的尺寸偏差之內,且不影響鋼管的使用性能。
5 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鋼管的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Q/BQB 203規(guī)定。1 適用范圍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規(guī)定了40CrB結構用熱軋無縫鋼管的尺寸、外形、重量、技術要求、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適用于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用于制造履帶銷套用或其他結構用的40CrB熱軋無縫鋼管。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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